导语:11月19日上午消息,据天眼查数据显示,11月14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667568.0。今年1月,银隆新能源就曾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33758。
11月19日上午消息,据天眼查数据显示,11月14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667568.0。今年1月,银隆新能源就曾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33758。
天眼查数据显示,银隆新能源的大股东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5.99%。董明珠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7.46%。此外,银隆新能源的股东中,还有多家知名企业,包括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60%)、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3%)等。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底,在试图推动格力收购银隆未果之后,董明珠以个人身份投资银隆。而前不久,格力电器与银隆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分别为珠海横琴格力华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国创能源互联网创新中心(广东)有限公司。通过联姻银隆,格力正加速新能源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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